我收到了一封信,我惊讶于在这个时代,居然还有人写信。我将信封翻来覆去地看,发现地址的确是我这个地址,但不是寄给我的,是寄给一个叫成绛的人的。
我刚租下这个房子没多久,猜想这封信也许是寄给以前的住户的。说来惭愧,我本来想向房东问之前的人的联系方式,可是那一阵是截稿日,我忙得昏天黑地,渐渐把这件事忘了。直到我收到了第二封信,还是寄给成绛。
我拿着这两封信上楼,敲响房东的门。房东是个很和蔼的老妇人,她带着老花镜,仔细看了看信封。
“哎呀——我晓得的,成绛,好小伙,不过已经是你上上届租客啦。”
上上届?那就说明这个寄信的人应该很久没和这个叫成绛联系过了,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成绛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我问房东太太有没有成绛的联系方式,好把这信送到他手上。房东点点头,让我站在门口等一会,就进去拿了个大本子出来。
她一页一页翻着,然后把本子递给我,指着用圆珠笔写着的两个小字“成绛”,我道了声谢谢,将电话号码输进了手机里,就下楼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
我拨打那个号码,电话那头的机械女声却无情的告诉我这是空号。
空号啊,我摸着下巴想。这就没办法联系上了,我好人只能做到这里了。
我没有再关注这件事,出于道德问题,我也没打算打开信。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断地收到信,三封四封五封,我不堪其扰,挺平和的一青年硬生生整得有些暴躁。
我承认,这个信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了,为什么会有人一直给早已搬家的人写信,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我说了,我是一个作家,就是要发现生活中的小事。
我把收到的信整理了一下,幸好每次来信我都会在信封上标123,现在也方便按顺序看。
我打开了第一封信,在看完后我就断定,寄信的人和收信的成绛之间绝对有非比寻常的关系。
写信的人笔锋清洌,自成风骨。人家都说字如其人,那光看这字我就已经得出,写信的人文化素养很高,应该是个恬淡清冷的人。
信里通篇没有露骨的情意话语,只是单纯的在回忆高中的校园生活。只是字句之间,句句缠绵。这里面有一句话:
“我们在教学楼的天台上看星星,我们畅谈过去现在和未来,手上拿着啤酒,为美好的未来碰杯。时至今日我还记得那天晚上的夜空,那时我想,如果能和你一直一起看星星,也不错。”
信的后面明显的有些不对,成绛和这个人之间应该出了什么问题,而写信的人也只用一句“那时我们都太年轻,没有办法互相理解。”略过。随后就跳到了现在,说好久不见,希望能够好好谈谈云云。
写信的人应该是男的,成绛也是男的,他们的感情还很微妙。这封信没有落款,不知道是自信收到信的人会知道他是谁,还是不愿直接点明。
我若有所思,打开了下一封信,却发现和上一封信不是一个人。
第二封信的字锋芒毕露,每一个字都张牙舞爪,好像不愿意拘泥于这条条框框里,一定要跳脱出来似的。而且叙事风格也不一样,没什么多余的描写,只是简单到有些粗暴的平铺直述。
这封信的主人,直接写明了他和成绛的关系。是恋人,或者说,曾经的恋人。
写信的人明显脾气不太好,有时候笔下顺手就写出了脏话,意识到不太好,又返回去把他涂成一团。总之这封信我看得艰难万分。
信里他很婉转地道歉,太婉转了,我要不是作家我都看不出来。幸好这小伙子是喜欢写前情提要的。总之这是一个狗血故事,大学时期的成绛和这位是恋人,但这位是花花公子,虽然有恋人但还是在外面花天胡地。有一次过分到直接把小情人带到成绛面前了,然后分手,over。
信的后面写什么我知道我最爱的是你啦,我已经和其他人分手啦这类的话,看得我冷哼一声,渣男。
把第二封信扔到一边,心里想着这成绛的生活够复杂的,但打开第三封信后,我才知道什么叫更复杂。
这一封信,貌似是成绛的金主。
通篇充斥着污言秽语,极尽描述成绛在床上有多放荡。信的主人也有一手好字,圆滑内敛,单看字是在想不出来,这个人居然会写出让我都面红耳赤的话来。
当我把这封信放下时,我发现我可耻地硬了,我居然,看一封信,看硬了。不过
这里面描述的成绛也让我勾画出了他的形象——虽然是床上的形象。
他有健康的麦色皮肤,浑身都像被太阳亲吻过一样,臀部挺翘,手感很好。肌肉结实有力,摸上去手感温滑。应该不是很英俊的类型,关于容貌描写,这封信里只说了他的眼睛。
“不会藏污纳垢的,清澈的眼睛。”
信的最后,又表达了想见一面的欲望。这次倒是有落款,信的最下方端端正正两个字:乔祯。听起来有些耳熟,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最让我震惊的是,接下来几封信,几乎全是这种类型,而且看起来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那么成绛到底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才让他一个在第一封信里那样无忧无虑的少年到后来辗转于男人之间。
说实话,我开始好奇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不动声色地向楼下超市里的阿姨,围聚着一起织毛衣的老太太,在空地上练太极的老大爷打听成绛这个人。
他们给出的答案非常统一——成绛是个好小伙。他会帮人抗煤气罐,帮人抗米,听老人说话也很认真,做事周到有礼貌。
我在脑海里一点一点为成绛的人物上了底色,好人,善良的人。
我又研读了一遍第一封信,确定了里面的高中就是本地的七中。按年纪推算,那时候的人应该还喜欢用贴吧。我就找到了七中的贴吧,现在的贴吧很冷清,可里面的一个精华贴吸引了我的注意。
“高二三班的成绛居然是同性恋!”
我点开浏览,这个楼主详细的讲了一件事,我也明白第一封信中他们后期的矛盾是什么了。
成绛写给他们班上一个男生的情书被人发现了,而且被大肆宣扬了出去。
楼主没有讲那个男生是谁,但下面有一个回复说:
“我听他们班的人说成绛和沈千本来就是一对,这次出了事情,沈千却说都是成绛的过错。”
这条评论下面筑起了高楼,几乎是一遍倒,无一不是在辱骂成绛,说他倒贴沈千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第一封信的主人,就是这个所谓的沈千。
按照信里面的话,那个回复的人说的应该是真的。只是沈千不愿意承担责任,把过错推给了成绛,又在多年之后,写了一封不痛不痒的信,表达一下对当年的惋惜。
我心里叹了一口气,为成绛不值。
我走看了看下面的评论,有些是说成绛的,他们的言论让成绛的形象丰满了些。倔强,敢爱敢恨。
我看了一眼右下角的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要去上班。
虽然之前说过我是个作家,但其实我是个不太景气的作家,迫于生计,只好找了一份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写书。
我关上电脑,洗漱了一番就上床睡觉。也许是因为成绛的事,我睡得很不安稳。
第二天我一早就赶去公司上班,只是精神不济。我梦到了成绛,他穿着蓝白色的校服,坐在高高的围墙上。两只脚一晃一晃的,他伸出手挡住阳光,也挡住了他的脸。
或许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按按眉心想。
恍惚的下场就是我差点撞到了人,要不是同事拉了我一把,我就直接要撞上去了。差点被我撞的人斜眼看了我一眼,就没再管我。同事说我真是好运气,居然直接遇到了大美人乔祯。
“乔祯??”我惊讶地叫出声,惹得同事回头看了一眼确定那人走远后,才一巴掌拍到了我脑袋上。
“你不知道吗,他也是我们的老板啊。”
我没有想到世界这么小,昨天还在信上写小黄文的乔祯居然成了我的老板。不过我突然想到,这样就可以打听到更多关于成绛的消息了。
我选定了茶水间这个适合八卦的场所,还确保哪里有几个看起来就很嘴碎的人,再好像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唉,你们谁认识成绛。”
结果他们一下全冲我挤眉弄眼,其中一个还欣慰的拍拍我的肩膀,夸我不错,入职没多久就能知道这个公司里最大的桃色绯闻——老板乔祯和他的情人成绛。
据他们说,这成绛长得貌不惊人,也不知道哪里得了乔祯的喜欢,成为了乔祯最宠爱的小情人。说到这里他又有些幸灾乐祸的笑了下,说成绛后来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乔祯,就直接被送给乔祯的那些狐朋狗友了。
他们都在笑,我却如坠冰窖。
我终于知道第三封信后面那些信是怎么回事了。
我勉强地拉起嘴角微笑了
一下,就走出了茶水间,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我试图认真工作,却总忍不住想成绛。
成绛,成绛。
我抱着不切实际的希望在微博里搜了他一下,毕竟会用真名的人在网络时代少之又少。结果我发现他就是一个不同常理的人,我真的搜到了。
他的微博名叫:成绛CJ,简单粗暴。而他的地址,还傻乎乎地填了个真地址,就是我现在住的地方。我看了一下,他基本没怎么更新微博,但是主页有一副他的照片。
他就是我想象的样子,穿着运动衫,长得普普通通但看着很舒服,肌肉很明显,笑得那么阳光。我如饥似渴地寻找着他一切讯息,他却只发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今天天气真好,可以晒被子喽。”
“遇到了一只流浪狗,给他喂了一根香肠”
“我真的有在坚持健身!”
除了这些内容之外,还有晒一些礼物,都不是昂贵的,而是像羊毛毡这种手工品。
还有一些就类似于,今天祯祯带我去骑马了,今天祯祯和我去吃饭。
最后一个有关键词祯祯的微博是。
“我已经做的很好了,为什么会又一次被抛弃,祯祯,我哪里做得不好?”
……
“今天做检查,好痛啊。”
我停住了,才发现这是他最后一条微博,时间停在四个月前。
他做什么检查,为什么后来没有更新微博了?
我焦急地翻着,终于翻到了他最近点过的一个赞,那也是一个月前的事了。
那条微博上说,今天去探病,和一个小哥哥聊的很开心。配图就是成绛,是穿着病号服,面色憔悴还在打起精神的成绛。
我的手不住颤抖,他四个月前去做检查,而三个月过去了他还在住院,说明不是一般的病。
是什么病呢。我不敢想了。
那一条被点赞的微博有定位,是市中心第一医院。我决定,我要见到成绛。
一下班,我就去买了点苹果橘子,提着去了医院。我在医院前台问了一下,表示不知道成绛在哪里。好心的护士边带路边说,还没有人来探病过这个病人。
当我进入病房时,我已经不敢相信病床上的人是成绛了。那个在照片和描述中无比鲜活的人,就这么一动不动躺着,好像下一秒就要失去气息。
旁边的护士小声说,多陪陪这个病人吧,快不行了,肝癌晚期。
肝癌晚期。
我不愿意去想为什么他会得肝癌,我只是提着水果,刚走进,就见他睁开了眼。
乔祯说的没有错,这是一双不藏污纳垢的,清澈的眼睛。
他看上去有些疑惑,很正常,他并不认识我。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问:
“你是谁派来的?”透过氧气面罩,他的声音闷闷的。
他把我当那些男人的手下了。
我说我不是谁派来的,我是他以前租的房子现在的租客。
很明显他被我搞蒙了,毕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组织了一下措辞,想说出关于信的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或许是私心吧,我不愿意让现在的他面对这些事情。
于是我微笑,说,我只是对你一见如故。
后来我几乎天天去医院看他,我听他讲很多事,讲校园门口的烤冷面,讲上层社会的腐烂和纸醉金迷。
“我一直觉得鹅肝和鱼子酱比不上凉皮和烤面筋。”他冲我眨眨眼。
他从来不避讳什么,只要有脑子的人都听得出他话里未尽的意思,我说他可以说更多东西,不用顾忌什么。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笑了。
再后来他就讲他的爱情故事,讲他和班草的初恋,结果被班草推卸责任;大学时的恋人沾花惹草,觉得他不过是个打发时间的人;到后来更变本加厉,连人都算不上,不过是个玩意儿罢了,随时可以转手让人。被送人之后,他就被关在别墅里,不准出去,后来被玩腻了放出来,他感觉身体不舒服,来做检查,才发现了自己的病。
“是我痴心妄想了。”他叹息。
在这些日子的相处中,我发现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
他乐观,体贴,即使身患重病,即使面容寻常。
乌云皎皎,不掩光华。
多可怜呀,二十多年唯一一次动心,对方是个肝癌晚期。
心里嘲笑着自己,我却依然照常探望。我希望这样
的日子可以持续下去——
可惜凡事都有个定数的。
我接到医院的电话后发了疯似地冲到了医院,他看起来很精神,但我明白什么叫回光返照。
他拉着我的手,似哭似笑。
“你看那些男人……他们都说爱我,都给我承诺,可怜我……到现在才知道是骗人的……真丢脸,这么大一个人……被骗得团团转。”
“兜兜转转二十来年,最后是一个没认识多久的人送我……我混得真惨啊……”
他似乎没什么力气了,还是勉强抬手指着窗外,断断续续地说:
“你看……太阳,多好啊……我好久,好久,没有出去了……”
我止不住流泪,他却笑了笑。
“哭什么呀,我又可以晒太阳了,我上学的时候……最喜欢晒太阳了……”
那只手突兀地坠了下来,落在洁白的被子上。
他的一生,就这么草草收尾了。
多么可笑的一生。
到头来,只有我这个萍水相逢的陌路人替他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