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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q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在漫威当魔王 > 第9章 我爱一根柴
    又是一日清晨,林浩在庄园的健身房内健身,双手分别拎着一个两吨重的金属哑铃,上身穿着一件特制的负重内衬,大腿和小腿上绑着金属颗粒,就连脚上的鞋子也是负重。

    慢跑的同时,双手举着哑铃上上下下。

    来到美利坚后,林浩不用像以前那样上班打卡,每天只需用视频电话虫远程指导技术开发部的助手余震,为他解答几个研究难题,便有了更多的时间锻炼修行。

    “老林,老林。”外头传来一声不标准的汉语。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闯入林浩的健身房,用语调怪异的汉语说话:“一猜你就在健身房。”

    “快别练了,有好事。”

    此人名叫布鲁斯·李,在美出生的第三代华裔,家族早在一战后就已侨居旧金山,薄有资产,最近三十年更是借着祖国经济崛起的契机积累了大量财富,家族总财富已达数百亿美元。

    布鲁斯是中美混血,父亲是华裔,母亲是加州一个小财团的女儿,典型的家族联姻。

    布鲁斯这个名字是他妈取的,他爷爷还给他取了个正经的华国名——李亨,取自《易经》乾卦“元亨利贞”。

    是的,这还是个皇帝的名字。

    布鲁斯·李虽然没有皇帝命,但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花花公子,身上的部件刚到能用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参加实战,以致于人还没到中年,就有了力不从心的趋势。

    前几年,他机缘巧合认识了刚来旧金山的林浩,发现林大师居然会神奇的气功,可以让他尽情策马奔腾,于是他就突然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

    “怎么?你泡到安妮·海瑟薇了?”林浩没有停下锻炼。

    布鲁斯这货就属于越菜越爱玩的类型,明明以往泡妞从来都靠砸钱,前不久突然说看上一个女明星,打算正式追求人家。

    林浩一看照片,发现居然是安妮·海瑟薇,心想你这个布鲁斯又不是隔壁宇宙进过小巷子的那位布鲁斯,凭什么靠实力去泡“猫女”?

    你一个刚进去就结束的快男,有个屁实力。

    “我还在追安妮,今天来不是为这件事。”布鲁斯兴冲冲跑上前,打算接过林浩手里的哑铃,结果纹丝不动。

    “明天洛杉矶有一场不错的晚宴,主办方会把托尼·斯塔克请来,最近斯塔克工业的股票疯涨,加州这边的财团大概打算插一手。”

    “荤的还是素的?”林浩来了点性致。

    “前半段素的,后半段会清场,记者一走就变荤的。”布鲁斯嘿嘿一笑:“为了讨好托尼·斯塔克,他们会下血本,好莱坞最年轻、最漂亮的女孩子随便挑。”

    林浩停下慢跑,轻轻放下哑铃,走到布鲁斯面前伸出手:“请帖呢?”

    “嘿嘿,还能少了你林大师的请帖?”布鲁斯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掏出一份请帖递过去:“你的大名现在已经不止在旧金山流传,整个加州的上流圈子都想请你回去帮忙活跃气氛。”

    “正好,我最近研究出一种新东西。”林浩脱掉负重,带着布鲁斯来到书房,从保险柜里郑重取出一个用翡翠雕琢而成的玉瓶。

    翠绿色的玉瓶上雕着精美的云纹,阳光下像是在流动。

    林浩拔掉玉瓶上的软木塞,一股淡淡的清香浮出。

    身旁的布鲁斯只是闻了一口,很快就感到一股热流自小腹腾起,就像十多年前第一次看见美少女仆人洗澡时的感觉。

    “偶买噶!”布鲁斯出手如电,夺过玉瓶,只见瓶中装着一颗暗红色的药丸。

    “光是闻一口就这样,吃下去还了得?”

    “我不建议你吃,这颗药丸的药效太强,最好用香炉催发它的气味,光这一颗就能撑起一整场宴会。”

    林浩拿到星爷的“我爱一根柴”后,立即就知道了药物构成,随后便分析出制作方法。

    这小药丸果然当得起星爷的评价,光是闻一口就受不了。

    “药我先拿走了,得去跟主办方沟通一下,有了这么好的噱头,这次的宴会肯定能大获成功。”布鲁斯跃跃欲试。

    “记得千万别吃下去,否则我该去太平间找你了。”林浩不忘叮嘱一句。

    “知道,明天我来接你。”

    与此同时,旧金山的另一侧,从纽约赶过来的菲尔·科尔森正带着一支小队出现在昨天傍晚“黑白大战”的现场,其实他们昨晚就已赶到,但扑了个空。

    威尔·福特森已被空军带走,杰克·布莱恩见机快,没被军方抓住,但也没回旧金山警局。

    科尔森一到就带人直扑布莱恩的家,结果一无所获。

    只好一边派人与空军交涉,一边让人封锁现场,希望能找到一点有价值的东西。

    现在是他升八级特工的紧要关头,要是空着手回去,拿什么升职加薪?

    别说,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些东西。

    “头儿,你有必要看看这个。”生化专家珍玛·西蒙斯端着一块平板走向菲尔·科尔森。

    “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些毛发,是黑豹和大白熊犬的毛发,经过分析,我发现毛发内的细胞特别活跃,基因链既不属于动物也不属于人……不,应该说他们的主体基因依旧属于人类,但是得到了某种强化。”

    “最神奇的是,他们的基因可以再次被破坏并重组,他们的细胞内蕴含着一股强大的能量,我试着用技术手段去催化这股能量,结果他们的毛发竟然变色了,而且变得更加坚韧,我用锋利的合金刀都无法切割。”

    “你是说……”科尔森明白过来:“这两个超能力者还能再进化?”

    “是的,他们有这个潜力。”

    珍玛·西蒙斯递给科尔森两根玻璃试管,里面分别装着一根毛发,颜色却不是单纯的黑白,变得绚丽。

    黑与白中分别带着暗红色和亮眼的紫色,浑然一体,看着更加雍容、高贵。

    仔细看,毛发上甚至有丝丝缕缕的烟雾状火苗升腾。

    亲手测试毛发的韧性后,科尔森以热切的目光望着西蒙斯:“能破解其中秘密,制作相应的药剂吗?”

    “呃……”西蒙斯矜持一笑:“虽然亚伯拉罕·厄斯金教授是我的偶像之一,但是头儿,我现在还很年轻。”

    亚伯拉罕·厄斯金就是研发了美队血清的科学家,在他死后,世界各国投入大量资源试图复刻,结果这么多年来无一人成功,研究出来的血清各有各的缺点。

    超级士兵血清还是一种没有进化潜力的血清,使用后力量固定,除非再有机缘,否则到死都是原来的样子。

    美队能遇强则强,是因为他是漫威亲儿子,拥有官方认证的最强意志,代表着美利坚的精神。

    编剧敢让美利坚的精神输吗?

    现在冒出一种可以再次进化的超能力,价值之大不可估量,西蒙斯一介萌新,哪敢口出豪言破解其中秘密?

    “立即加派人手,一定要找到杰克·布莱恩!”

    原本以为只是一条普通的大狗,没想到还能再进化,重要程度瞬间提高。